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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4-00232 发文时间 2024-06-14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宁夏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加快健全我区应急广播平台体系,提升应急广播新闻宣传、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按照4月17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第8期)要求,原则同意实施宁夏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640100-32-05-920513)。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广播电视台业务技术楼三层。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应急广播基础平台、应急广播应用平台、应急广播效果监测评估系统、传输覆盖(适配)系统等,配套对宁夏广播电视台业务楼3楼西侧进行内部改造。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65.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8.92万元,其他费用227.16万元,预备费39.3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五、建设周期

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2026年建成投用,工期控制在18个月内。

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要求,对必须实行招标的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债务或隐性债务。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请据此,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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