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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4-00406 发文时间 2024-10-24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宁夏巨灾防范工程建设内容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宁夏巨灾防范工程建设内容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地震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宁夏巨灾防范工程新增内容初步设计的函》收悉。前期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巨灾防范工程新增内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论证,根据审查意见和修改补正内容,结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巨灾防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地区审发〔2024〕35号)有关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在原批复初步设计建设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所报《宁夏巨灾防范工程新增内容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311-640000-25-01-759778)。

二、新增建设内容

项目新增建设内容主要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其中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分为观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平台建设2个专项,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分为技术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2个专项。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和具体安装、存放点位。

(一)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1.观测系统建设

(1)测震类设备:增配井下宽频带地震计2套,六通道数据采集器25套,三分量短周期一体式地震计30套,分布式光纤地震仪2套,智能电源25套,购置单北斗授时模块124套。

(2)地球物理类设备:增配地电阻率装置1套,倾斜仪(洞体摆式)1套,钻孔应变主机及数采1套,井下电视1套,便携式电子水位仪2套,购置GNSS观测系统5套,气象三要素仪6套。

2.数据平台建设

(1)国产化操作系统:购置6套国产化数据库、160套国产化操作系统,1套国产化中间件。

(2)硬件系统:购置10台交换机和线缆,1套64节UPS电池,14台智慧屏。

(3)应急服务保障系统:主要为1个自治区级指挥中心增设LED大屏1块,应急视频终端2套。

(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1.技术系统建设

更新震源识别设备3类,包括复合翼无人机1套,地质雷达设备1套,手持移动式激光雷达扫描仪1套;购置设备存放货架8套,更换库房防盗门5个。

2.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基础数据库1个,购置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行政村界限、桥梁、隧道、水库等基础数据。

三、新增建设内容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新增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1215.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7.07万元,其他费用8.2万元。建设资金通过已批复的宁夏巨灾防范工程项目概算资金解决,不得突破原批复概算总投资。

四、新增建设内容及项目建设工期

新增建设内容2024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全部工程于2024年年底前完工。

五、有关要求

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70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要求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有关程序,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开展,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把工程质量关,防止超标准维修改造,在满足技术条件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设备和软件,确保把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附件:宁夏巨灾防范工程新增建设内容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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