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4-00526 | 发文时间 | 2024-12-20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申报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的函》(宁教函〔2022〕29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学校实践教学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服务我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政府决策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储备院校清单》,同意实施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640105-04-01-49448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内,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三、项目建设要紧密围绕“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部署,着力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结合宁夏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定位及学科优势,对标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需求,科学设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
四、要做好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准确估算项目投资,进一步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据此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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