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5-00138 | 发文时间 | 2025-03-06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自治区体育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宁体函〔2025〕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政府决策,为推动提升我区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身需求,同意实施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代码:2412-640105-33-01-554749)。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山路以南、丽子园街以西、红井巷以北、健力巷以东,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三、要坚持公益性、基础性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供给,聚焦群众球类、器械健身等多元化健身需求,科学设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做到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经济适用。
四、要做好经济技术分析,进一步精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据此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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