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5-00539 | 发文时间 | 2025-11-17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
宁夏禾润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禾润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禾润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俄罗斯与TATNEFT公司共同新建年产10万吨蛋氨酸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禾化函〔2025〕002号)收悉。经研究,备案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对宁夏禾润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禾润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俄罗斯与TATNEFT公司共同新建年产10万吨蛋氨酸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三、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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