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5-00554 | 发文时间 | 2025-11-24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宁夏路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申请》(宁路港物流发〔2025年〕8号)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铁路专用线规划(2021—2035)》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公转铁”战略,优化自治区运输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推动现代物流与宁夏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对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承载银川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实现与银川南站协同并进,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助推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511-640105-04-01-389786)。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自铁西线宁夏石化专用线接轨点西侧出岔引出,沿西北方向布设,走行线长1.55公里,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作业场内设集装箱装卸线2条,有效长850米,装卸线间设机车走行线1条,满足整列装卸作业条件,项目用地面积约240亩。
三、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近期(2035年)货运量为178万吨/年,远期(2045年)货运量245万吨/年,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3.最小曲线半径:300米
4.限制坡度:6‰
5.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预留1050米
6.牵引种类:内燃
7.机车类型:HXN系列
8.牵引质量:4000吨
9.设计轴重:25吨
10.行车方式:调车办理
四、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5638.52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7496.64万元/铺轨公里。其中,静态投资25472.1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9.4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95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五、资金筹措
本项目由宁夏路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21%,计5384.09万元;剩余资金由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强链补链资金、银川经开区补助资金及国内银行融资贷款组成。
六、前置要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本项目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可研审核意见的函》(兰铁监管二函〔2025〕67号)、《兰州局集团公司关于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兰铁计统函〔2025〕347号)、《兰州局集团公司关于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在包兰线银川南站与国铁接轨意见的函》(兰铁计统函〔2025〕339号)、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进一步细化工程措施,高质量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严格按照可研批复要求落实出资,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和水土保持要求;涉及既有运营铁路施工,要细化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安全卡控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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