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事项
索 引 号 640000001/2026-00002 发文时间 2025-12-26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长庆高级中学12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长庆高级中学12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审批宁夏长庆高级中学1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长庆高级中学12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长庆高级中学12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175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长庆高级中学院内东侧,东侧为学生食堂,南侧为现状空地,西侧为3号办公楼,北侧为8号学生宿舍。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占地约3.77亩,总建筑面积4330平方米,建设学生宿舍楼1栋,主要设置学生宿舍、公共活动室及辅助用房等,同步建设室外地面及道路硬化、管网、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410-640104-04-01-711112)

三、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330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7.15米。建筑平面形式呈“一”字型,主入口设置于建筑南侧,四周依次布置3个次入口。本项目设电梯1部,疏散楼梯2部。建筑一层层高3.9米,二至三层层高均为3.7 米,四层层高3.65米,主要设置学生宿舍、公共活动室及辅助用房等;按要求设置隔震层,层高2.2米。

(二)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建筑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隔震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基础形式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抗水板。

(三)装修。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装修方案,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主要采用真石漆;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瓷砖等;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水泥砂浆等;顶棚主要采用矿棉板、铝合金方板等;外门采用铝合金隔热门,内门主要采用套装门、防火门等;外窗采用隔热铝合金窗。

四、给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本项目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给,自校内已建环状供水管网接入。公共浴室设置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热源为电加热。生活饮用开水由设在每层的电热开水器供应。本项目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

五、采暖、通风、空调

本项目供暖热源由市政热源供给。采暖系统主要采用散热器采暖,采暖系统采用下供下回双管同程式系统。卫生间、盥洗室及清洁室按规范要求设置吊顶式通风器,公共浴室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风外,其余房间均采用自然通风。排烟系统按规范要求均采用自然排烟。本项目通风、防排烟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确保安全。

六、电气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项目电源自校内既有800KVA箱变及户外箱式柴油发电机接入。

(二)原则同意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紧急呼叫系统、宿舍用电管理系统、电能监测与管理系统等弱电设计方案。

七、消防

原则同意建筑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及火灾警报装置、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计。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八、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环保设计方案。

九、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179.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936.73万元,其他费用179.29万元,预备费63.48万元。预备费须经我委核准后使用。

十、建设周期

项目2026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入使用,工期控制在12个月内。

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设计,确保科学规范,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单位要按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范要求。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对必须实行招标的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不按规定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附件:宁夏长庆高级中学12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不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