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事项
索 引 号 640000001/2026-00173 发文时间 2026-06-08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批复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34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内东北侧,项目选址东北侧为规划消防车道,东南侧为田径场,西南侧为16号学生公寓楼,西北侧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占地约15.84亩,总建筑面积22264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公寓楼1栋,设置415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项目代码:2410-640402-05-01-132533)。

三、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2264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145.78平方米,地上9层,建筑面积22118.22平方米,建筑高度36米。建筑平面形式呈“C”字形,主体建筑由两栋9层南北向学生公寓楼及两栋公寓楼之间的1层配套用房组成,南侧公寓楼主入口设置于北侧,北侧公寓楼主入口设置于南侧,四周依次设置5个次入口。项目设电梯8部,其中2部为消防电梯;疏散楼梯4部。建筑1-9层层高均为3.9米,主要设置学生宿舍、无障碍宿舍、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公共活动室等;屋面设备用房层高3.7米,主要设置出屋面楼梯间、风机房、电梯机房等;隔震层层高2.9米;地下1层层高4.8米,主要设置生活水泵房、设备间。

(二)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两栋南北向学生公寓楼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两栋学生公寓楼间配套用房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基础形式采用桩基础;按规范要求设置隔震层。

(三)装修。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装修方案,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主要采用贴片石柔性饰面;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釉面砖、水泥砂浆等;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水泥砂浆等;顶棚主要采用无机涂料、铝合金方板等;外门采用钢化玻璃门等,内门主要采用木门、钢制保温门等;外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

四、给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

(一)水源。本项目水源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自校内已建环状管网接入。

(二)给水。室内给水系统竖向采取高区变频加压供给,1-4层为低区,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5层以上为高区,由设置于地下一层生活水箱及变频泵加压供给,设置1个生活水箱,有效容积41.25立方米。

(三)热水。生活饮用开水由开水间内电开水器供应。

(四)排水。本项目室外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有效容积均为100立方米。

五、采暖、通风

本项目采暖热源由校区西北侧箱式换热站房提供。采暖系统主要采用地板辐射采暖,供暖系统形式为下供下回双管同程式系统。卫生间、屋顶电梯机房、隔震层等采用机械排风,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等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余房间均采用自然通风。本项目通风、防排烟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确保安全。

六、电气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项目工作和备用电源自校内第四变配电室引接。本项目在建筑屋面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550Wp屋面光伏组件100块,总装机容量55KWp;系统类型为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不带储能,并网电压380V。

(二)原则同意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紧急呼叫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等弱电设计方案。

七、消防

原则同意建筑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和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灭火器设置、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计。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八、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人防、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环保、无障碍措施设计方案。

九、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11913.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532.39万元,其他费用1034.12万元,预备费347万元。预备费须经我委核准后使用。

十、建设周期

项目2026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入使用。

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设计实施,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设计,确保科学规范,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对必须实行招标的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和“新形象”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不按规定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附件:宁夏师范大学17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