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1-00170 发文时间 2021-03-0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落实国家全面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相关要求,推动形成覆盖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共享交换体系和应用支撑体系,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治理和服务,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同意建设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102-640000-09-04-477341)。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打造统一、开放、共享的公共平台,实现全区公共安全领域的视频图像资源汇聚、共享;实现提供视频监控点位查询、监控资源申请受理、视频图像调阅、视频片段分享、统计分析等基础服务;初步实现视频资源联网共享、统一调度及基础视频应用,满足自治区“数字政府”对全区“视频一张网”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建设内容

依托自治区政法网、电子政务外网及公安网等视频传输网络基础设施,横向汇聚公安、交管、应急、水利、环保等部门行业的视频资源,纵向汇聚各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网络节点视频资源和社会视频资源,一是新建视频资源汇聚转发系统,提供视频级联汇聚服务和媒体转发服务,处理视频图像资源的汇聚和交换,主要包括视频汇聚、视频转发、系统对接。二是新建视频应用支撑系统,主要包括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算法仓库、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库。三是新建业务应用系统,在视频资源汇聚转发平台基础上构建面向用户的视频业务应用,主要包括共享服务门户、目录管理系统、申请审批系统、视频调阅系统、后台管理系统、视频图像应用系统。四是新建安全防护系统,建设自治区政法网到电子政务外网、公安视频专网到政法网以及互联网到政法网的安全边界及配套的视频行为安全审计系统,主要包括视频联网网关、边界安全管理系统、视频行为审计系统、视频安全审计系统。

四、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及建设期

项目概算总投资96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88.9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8.0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自治区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期6个月。

请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严格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要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可靠的要求,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要严格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规定,将形成的信息资源目录纳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确保信息资源共享。

附件:宁夏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概算费用审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