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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石嘴山市星海湖内循环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1-00245 发文时间 2021-04-02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石嘴山市星海湖内循环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审批星海湖内循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发改发〔2021〕7号)和《星海湖内循环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 《初设报告》)收悉。依据《关于石嘴山市星海湖内循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区域审发〔2020〕106号),我委于2021年1月27日组织专家和部门对 《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你市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 《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水文及工程地质

(一)工程水文。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80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107.3毫米,最大冻土深度1.2米。

(二)工程地质。工程区环境水对混凝土多具有强腐蚀性,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和钢结构具有中等腐蚀性,地基土对钢结构的腐蚀等级为强。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情况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区位于大武口区星海湖区域内。通过构建湖泊水体内循环系统和在建的第二农场引水循环体系,连通星海湖南域、中域、北域和东域,实现星海湖稳定的内部水循环系统,增强湖泊水动力条件,形成湖区水体良性循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促进水质改善。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东域提水工程包括提水泵站1座,流量规模12万m3/d;输水管线8.95公里,交叉建筑物10座,附属建筑物35座。南域提水工程包括提水泵站1座,流量规模6万m3/d;输水管线0.21公里,交叉建筑物1座,附属建筑物2座。北域连通工程包括拆除重建涵闸2座,设计过流能力3m3/s。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泵站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管线及交叉建筑物级别为4-5级;联通闸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工程总体布置。在星海湖东域西南角岸边新建东域循环泵站,铺设压力管道扬水至中域出水口和南域出水口,分别向中域和南域补水。在星海湖南域东北侧沙湖大道为民桥附近的湖滩上新建南域循环泵站,铺设压力管道输水至中域。拆除重建北域与北龙洲湿地联通闸、北域隔堤闸。

(三)主要建筑物

1.泵站工程。新建东域和南域提水泵站。其中:(1)东域提水泵站总装机1065千瓦,总扬程24.4米,安装机组3台套 (2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备等。泵站分主、副厂房,总面积1111平方米;主厂房分两层布置,为机组层和安装间层;副厂房包括高压盘柜室、厂用变压器室及400V盘柜室、控制室、办公室等生产办公用房。(2)南域提水泵站总装机111千瓦,总扬程5米,安装机组3台套 (2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备等。泵站为竖井式泵房,总面积79.9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泵站控制用房包括控制室、办公室、值班室等。

2.管道工程。包括东域和南域提水工程压力管道,输水线路采用加压输水型式,铺设单排压力管道9.16公里。其中:东域提水工程铺设单排PCP和涂塑钢管压力管道8.95公里(设计流量1.4m3/s的线路5.08公里,设计流量0.7m3/s的线路3.87公里),管径DN1200毫米和DN1000毫米;南域提水工程铺设单排涂塑钢管压力管道0.21公里,管径DN1000毫米,流量0.7m3/s。配套建筑物48座。

3.出水口。新建出水口3座,其中:中域、南域分水口各1座,南域出水口1座。

4.涵闸。拆除重建北域与北龙洲湿地联通闸、北域隔堤闸,重建后两座水闸均采用穿堤涵闸结构形式,主要由进口段、洞身段及出口段组成,过闸设计流量为3m3/s。

四、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和信息自动化工程

(一)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工程。主要设备包括水泵机组6台 (套)、起重机1台 (套)、拦污栅2扇、各类闸门4扇、启闭机4套等。

(二)供电工程。泵站及其他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

(三)通信及自动化工程。建设星海湖水位、水量、水质、视频感知体系,提升改造星海湖通信网络系统,建设环星海湖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对星海湖洪水预警、水质监测、水量调度、视频监控等。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总体布置设置1个施工工区,导流挡水建筑物为土石结构,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有效的降排水等措施。

(二)主体工程总工期按照9个月控制。

六、工程占地

工程永久占地16.7亩;临时占地475.7亩。实施阶段,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永久征占地。

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工程节能

(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按照专项报告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工程的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三废一声”污染和新增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以控制和减少。

(二)工程施工期总能耗为54吨标准煤,机电设备年运行期总能耗427.13万kwh,工程节能评价分析及节能措施设计基本合理。

八、工程投资

依据石嘴山市2020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23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7595万元,工程独立费用1303万元,基本预备费33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100万元,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抗疫特别国债4500万元。不足部分除继续争取中央补助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外,资金缺口由石嘴山市财政兜底解决。

九、工程管理

(一)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督促项目法人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形成债务风险。石嘴山市水务局依法组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自治区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

(二)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不得包括“造景”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