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640000001/2021-00062 发文时间 2021-05-21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你厅《关于商请批复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的函》(宁市监函〔202127号)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的整合提升工作,构建智慧市场监管体系,减轻基层监管工作压力原则同意建设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105-640106-31-04-970536)。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整合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本单位现有各类信息系统的有机衔接;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能力,实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效能,提高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开展信息化运维保障和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系统自动化、智能化运维,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完成市场监管总局业务系统功能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所支撑业务综合效能的提升

、建设内容

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公共云平台等现有信息化资源,主要进行四个部分内容建设。

(一)新建应用系统。建设统一服务门户,包括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统一消息、企业空间等5个一级功能模块;建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平台,包括业务审批管理系统、统一服务总线、统一权限管理系统等3个一级功能模块;建设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包括线索管理、案源管理、案件办理、查询统计、案件辅助管理、执法文书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移动执法APP9个一级功能模块;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包括企业信用分类分级、企业风险预警监测、风险信息综合展示、企业智慧风险监管、智慧决策分析、共享发布管理、企业风险专题分析等7个一级功能模块;购置可视化运维管理系统;

(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改造,包括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和公示系统改造;跨省通办功能升级,包括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综合业务管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升级;公示系统企业年报改造,包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大型企业年报、年报数据和年报统计改造;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企业注销便利化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大屏数据可视化功能升级改造

(三)安全防护加固。购置密码应用系统、安全管理中心系统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四)系统对接与市场监管厅现有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12315投诉举报中心平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宁夏商标查询统计系统、宁夏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宁夏专利数据库、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集成系统等12个信息系统以及自治区互联网+政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统一行政执法系统、宁政通政务移动办公平台等6个系统进行对接。

四、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及建设期

项目概算总投资1387.7万元,其中:项目直接建设费用1270.7万元,建设其它费用11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市场监管总局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期12个月

请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严格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要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可靠的要求,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要严格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规定,将形成的信息资源目录纳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确保信息资源共享。


附件: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概算费用审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5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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