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的请示》(宁高路发〔2021〕164 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毛家沟收费站改建项目的实施将减少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周边居民进入G22青兰高速需要绕行至30公里外的隆德收费站或者11公里外的静宁收费站的不便,为周边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出行服务,同时能缓解隆德县主收费站的交通压力,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促进宁夏隆德、西吉县和甘肃静宁三县经济发展。因此,我委同意实施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10-640423-18-01-933257)。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局部改造毛家沟立交,新建出入分离式四入四出匝道收费站及收费广场,出口F 匝道位于办公楼北侧,路线全长388米,入口G 匝道位于办公楼南侧,路线全长约455米;
(2)改造管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956m2;改造附属用房一栋,建筑面积206m2;新建框架结构宿舍楼及食堂,总建筑面积993m2;新建高度9.7m的球形网状结构收费大棚两座,总投影面积为640m2;
(3)新建收费站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入口拒超等配套机电设施;
(4)完善收费站区域内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组织、平交口渠化等设计,并修复护栏、隔离栅、声屏障等设施。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地处隆德县联财镇,位于G22青兰高速毛家沟立交出口处与国道312交口处。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500 万,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本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宁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宁交函〔2019〕26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源预审字〔2021〕30号)、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423202100009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时。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