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640000001/2022-00116 发文时间 2022-03-10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请示》(宁宝瑞隆发〔2021〕10号)及有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铁路专用线规划(2021-2035)》,是落实公转铁,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举措。为满足企业油品运输需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提高运输安全性和绿色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203-640950-04-01-887146)

二、项目位于吴忠市太阳山经济开发区,自太中银铁路太阳山车站东端咽喉北侧既有安全线上引出,向东北方向进入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规划厂区,线路正线长1.561公里。设装卸场1处,场内设油品装卸线2条,有效长850m,设站台一座,到发线4条,在太阳山站到发线北侧预留牵出线1条,有效长1050m,配套建设货运中心、调度室、站修所、通信系统、供电、消防、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近期(2030年)运量为90万吨,远期(2040年)运量为250万吨,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3.最小曲线半径:300m

4.限制坡度:6‰

5.装卸线有效长度:850m

6.闭塞类型:无闭塞,专用线与接轨站按调车方式办理。

7.牵引种类:电力

8.机车类型:HXD系列

9.牵引质量:4000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34亿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自然资源厅《关于太阳山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1〕40号)、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30020210033号)、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在太中线太阳山站与国铁接轨意见的函》、太中银铁路公司《关于太阳山车站接轨新建铁路专用线的复函》(太中银运函〔2020〕98号)。

六、请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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