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变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套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宁宝能发〔2022〕535号)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套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申请报告(2022年10月版)》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012-640900-04-01-543408)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该项目由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变更为港澳台商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资持股比例为72.73%,港资持股比例为27.27%。
项目建设内容和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套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产业审发〔2020〕155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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