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640000001/2025-00008 发文时间 2025-01-03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24〕7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宁夏吴忠地区新能源接入和送出能力,满足区域新能源发展需要,同意建设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3-640000-60-01-745175),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星塘750千伏变电站,安装2组210万千伏安主变压器。本期建设750千伏出线8回,分别至妙岭2回、银川东2回、灵州2回、永利电厂2回,建设330千伏出线11回。

(二)将银川东750千伏换流站前期16台50千安断路器和3台隔离开关更换为63千安设备。

(三)西岭750千伏变电站扩建一个750千伏出线间隔,至灵州变。

(四)将灵州~银川东Ⅰ、Ⅱ回750千伏线路银川东侧改接入星塘变,形成星塘~灵州双回75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折单长度23.5公里,采用单、双回路架设,导线截面为6×400平方毫米。

(五)将妙岭~灵州Ⅰ、Ⅱ回750千伏线路灵州侧改接入星塘变,银川东~灵州Ⅰ、Ⅱ回750千伏线路灵州侧改接入星塘变,分别形成星塘~妙岭、星塘~银川东双回75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折单长度17公里,采用单、双回路架设,导线截面为6×400平方毫米。

(六)新建西岭~灵州第三回75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长度19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截面为6×400平方毫米。

(七)建设相应无功补偿、二次系统及通信工程。

三、建设地点

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银川市灵武市境内,拟用地面积18.7337公顷。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16902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电网〔2024〕2464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4〕7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3002024XS0003S00号)、沿线路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宁夏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