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备案的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640000001/2025-00356 发文时间 2025-07-31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备案的函

宁夏医科大学:

报来《关于备案雁湖校区9#、10#公寓来华留学生3人间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和原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规定,现对你校申请的来华留学生3人间公寓住宿费标准予以备案(详见附件)。

备案收费标准自备案之日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你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学校官网等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学生监督。


附件:公办高校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备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公办高校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备案表

  

学校

类别

  收费标准            

/·学年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

来华留学生3人间公寓住宿费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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