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
报来《关于备案雁湖校区9#、10#公寓来华留学生3人间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和原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规定,现对你校申请的来华留学生3人间公寓住宿费标准予以备案(详见附件)。
备案收费标准自备案之日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你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学校官网等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学生监督。
附件:公办高校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备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公办高校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备案表
学校 | 类别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备注 |
宁夏医科大学 | 来华留学生3人间公寓住宿费 | 4000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