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价格认定中心(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宁夏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收悉。依据项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及要求,经我委组织开展审核、论证、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以“稳价安民,服务大局”为目标,推动价格业务智能化、价格信息共享化、价格决策科学化、价格服务广泛化建设,保障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原则同意建设宁夏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项目代码:2405-640106-04-04-357142)。
二、建设目标
整合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价格信息资源,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合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测能力,增强市场价格的透明度,提升价格监测应急水平,提高价格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宁夏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覆盖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价格监测部门,以及全区约500个价格监测点(含大型超市、农批市场等)。自治区集中建设部署,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分级应用。项目主要建设5个系统、1个中心,以及成品软件采购和历史数据迁移。
一是三级联动价格监测一体化业务系统。包含常规监测数据填报审核、首页展示、常规监测数据分析等19项模块,建立价格监测数据采集、审核、上报、查询、预警预报、质量管理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实现监测业务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价格监测工作效率。
二是价格监测移动工作系统。包含系统首页、采集报送、数据审核、预警预报、价格查询、辅助功能、数据治理等模块,实现对农贸市场、零售市场、收购点的价格监测采集。通过对接“我的宁夏”APP、建设微信小程序,实现移动端功能。
三是穿透式监测系统。包含超市价格数据采集、超市信息管理、超市价格分析、超市数据处理引擎、数据治理等模块,支持全量数据采集,实现自治区内大型商超数据对接的新型价格监测。通过数据对接,增强系统监测能力,扩展监测范围,扩点扩样,提高监测频率,提升数据准确性、时效性和鲜活性。
四是价格监测预警展示系统。包含数据可视化展示、展示配置、可视化配置等模块,利用监测数据开展价格预警工作,构建基于预警指标、预警阈值、预警级别、预警模式的预警框架,对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波动做出预警。
五是信息发布系统。包含门户网站、帮助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和通知公告管理等模块,能够发挥自治区级价格信息展示作用,实时发布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渠道,积极服务百姓生活。
六是价格监测数据中心。建设核心数据库、数据分析预警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系统内所涉自治区内价格标准指引数据体系,集中汇聚存储各级各类价格信息,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交换。对接国家监测平台,实现一次填报、多处使用。构建“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的数据高效协同治理机制,对内支撑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价格监测业务,对外实现价格监测数据多渠道发布。
四、系统架构
(一)基础设施层。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信创云平台,提供网络、计算、存储、密码、安全防护等基础资源。
(二)信息资源和数据库。主要涵盖元数据库、标准化商品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应用数据库、共享发布数据库、资源体系管理、数据共享交换以及数据分析等,旨在达成不同应用之间更为高效的信息共享。同时,与国家及区内外的相关系统平台进行对接,提供相关数据。
(三)应用支撑和业务应用层。提供登录、安全认证、权限管理、统一日志、报表组件等,构建三级联动价格监测一体化业务、价格监测移动工作、穿透式监测、价格监测预警展示、信息发布5个业务系统。
(四)用户层。主要面向各级价格监测机构工作人员、监测点和自治区内大型/重点企业用户、市场主体等。
五、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及建设期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76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85万元,其他费用80.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
六、相关要求
请遵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发〔2025〕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严格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严格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可靠要求,采用基于国产化自主可控的架构开发部署应用系统软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将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纳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国产密码应用情况、产品安全可靠情况、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将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附件:项目概算费用审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