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
你校《关于恳请批准<宁夏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大校发〔2025〕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夏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50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大学校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淘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94台(套);更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91台(套),其中:测试分析中心13台(套),教学运行保障部10台(套),化学化工学院10台(套),生命科学学院3台(套),林业与草业学院6台(套),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3台(套),数学统计学院2台(套),物理学院3台(套),材料与新能源学院6台(套),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4台(套),葡萄酒与园艺学院5台(套),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台(套),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台(套),农学院2台(套),信息工程学院2台(套),动物科技学院4台(套),机械工程学院3台(套),生态环境学院4台(套),前沿交叉学院7台(套)。(项目代码:2502-640105-04-03-364650)。
三、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21067万元,全部用于设备购置。
四、建设工期
项目2025年启动实施,2026年投入使用。
五、有关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相关部门加大对设备更新政策支持,积极开通设备更新项目绿色通道,优化配置许可、招标采购、资产处置等流程。
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坚决不能因项目实施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鼓励建立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扩大服务覆盖面,避免重复建设、低效投资,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将更新提升置换出的旧设备捐赠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做好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工作,指导接收单位掌握后期运行,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周转和利用效率,坚决避免闲置浪费,有序组织项目实施。本项目采购设备不得与宁夏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清单(包含备用清单)内设备重复。
附件:宁夏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