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审批宁夏师范大学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宁夏师范大学办学条件,持续推进“创博”工作,原则同意实施宁夏师范大学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511-640402-05-01-375490)。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院内西北侧,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三、要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存量资源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做到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经济适用。
四、要做好经济技术分析,进一步精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据此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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