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报来《关于审批G1817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交函〔2026〕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G1817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是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的重点公路项目,也是自治区“三环四纵六横六联”高速公路网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设实施对实现乌银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境内路段全线贯通,优化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强化宁蒙两省区路网联系,服务支撑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817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项目(项目代码:2209-640100-18-P0-761289)。项目法人单位为宁夏乌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线路走向及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银川市境内,路线起于乌玛高速平吉堡互通立交,接已建成的乌银高速头关至平吉堡段,经永宁县黄羊滩农场,西夏区兴泾镇,金凤区良田镇,永宁县胜利乡、望洪镇、杨和镇,灵武市临河镇,终点止于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南侧。路线全长32.525公里,其中,新建里程28.782公里,利用已建成的永宁黄河公路大桥3.743公里。全线设桥梁25座,其中特大桥3座(含利用永宁黄河公路大桥1座),大、中桥6座。设平吉堡(枢纽)、兴泾、良田、三沙源、永宁北(枢纽)、永宁东、机场南(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起点至永宁黄河公路大桥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永宁黄河公路大桥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有关规定。
四、工期安排
该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建设,工期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估算投资51.88亿元,资本金比例20%。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7乌银高速银川南绕城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5〕222号),该项目交通运输部拟安排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按14.40亿元控制,剩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自筹和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六、其他事项
(一)你厅应督促该项目法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据此批复加快编制该项目初步设计,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二)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该项目前置文件分别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459号),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000202300003号)。
(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中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该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