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能源(发展)函〔2018〕15号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中赢正源(盐池)惠安堡150MW风电项目建设单位变更的请示》(盐发改能源〔2017〕4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2017年12月1日,我委出具《关于中赢正源(盐池)惠安堡1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7〕186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中赢正源发电有限公司。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宁夏中赢正源发电有限公司在盐池县新注册独立经营、核算的全资子公司盐池县中赢方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经研究,现同意中赢正源(盐池)惠安堡风电项目建设单位由宁夏中赢正源发电有限公司变更为盐池县中赢方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不是企业间转让项目牟取不当利益的依据。如发生项目转让、倒卖行为,本文件自动失效,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