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能源(管理)〔2018〕763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将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时,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二是督促生产经营单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各相关处室新建项目审批核准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力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三是指导煤矿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油气管道安全风险管控。为遏制油气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油气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一是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管理)〔2018〕49号)及文件,对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及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委办“除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组织安监、公安并邀请专家组成了督查检查组,于2018年3月21至3月22日对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查出问题8个,全部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在2017年关闭退出一批煤矿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推动5处60万吨/年以下煤矿实施了兼并重组,重组为2处60万吨/年煤矿,进一步提升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开展了全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宁发改能源(管理)〔2018〕306号)文件,部署了全区电力建设工程专项治理范围、内容和整治进度,目前相关企业已报送总结报告。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和重点领域安全改造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支持。2018年共争取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836万元,全部用于提升县级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5088万元,支持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羊场湾、枣泉、清水营等3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二是加大煤炭领域安全改造投入。安排下达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专项资金8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煤矿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498万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矿井奖励352万元,引导煤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和安全装备水平。
四、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配合自治区安监部门先后开展了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及全区煤炭领域“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检查;二是配合宁夏煤监局对全区生产煤矿开展了煤矿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和定级。
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整改
一是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督查问题整改。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综合督查组督查情况反馈问题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5号)要求,制定我委相关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整改要求,并每季度将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五年教育培训计划》(宁安办〔2018〕53号)通知要求,自2018年至2022年,每年组织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开展4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委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一年来,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委将更加积极地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稳定的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翟忠夏,联系电话:505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