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产业〔2019〕70号
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关于请求明确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权限的请示》(宁东管经〔2019〕2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沟通,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553号),宁东基地被确定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之一,“十三五”期间新增煤炭转化量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不含煤制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要编制好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落实水资源条件,择优选择项目业主,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示范区应符合城乡规划,并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规划,以及地方要做好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规划和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的审核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总体规划审核批准后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总体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由我委核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