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19〕104号)和《关于报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通知》(宁生态环保办〔2019〕21号)要求,我委组织对承担的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带领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印发了《2019年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201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等纳入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的年度常态化学习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三章《建设美丽中国》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不足和措施。各支部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选派业务处室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题培训班。通过认真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政治站位,坚决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形成建设生态文明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许宁同志担任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建立了党组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委已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将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干部任职考察的内容,在今年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考察中,综合分析研判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强化考察结果运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损害责任追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灵武再生资源环保问题整改不力问题责任人员已全部追责到位。
(三)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召开的全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对2019年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同步安排部署。牵头编制的《银川都市圈建设协同发展实施规划》《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始终坚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引导沿黄市、县(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承担的环保督察整改、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生态立区战略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并定期进行调度督促,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
(一)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每月调度报送工作进展,委党组每季度听取工作汇报。目前5项整改任务顺利推进,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已按要求于2019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报送销号材料;其余4项任务要求长期坚持,目前已建立长效机制,达到了阶段整改要求,正在持续推进。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下达了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798万元,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基础设施、创新平台、新动能培育等项目实施。召开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四个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辖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我区已于2018年提前完成“十三五”煤炭、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严禁违规新增煤炭、钢铁、电解铝过剩行业产能,今年以来,未发生违规新增过剩产能情况。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牵头做好“地条钢”举报查处等相关工作,按月调度全区中(工)频炉使用企业、废旧钢材流向、涉铁涉钢项目备案和审批逐级报备情况,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2019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安排财政资金4000万元,支持实施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等项目19个,带动项目总投资36亿元。安排自治区2019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8378万元,支持服务业项目(企业)建设,推进服务业提档升级。
2、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一是积极推进清洁取暖。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全区2018年清洁取暖情况,制定并下达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计划。11月底,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开展全区供热领域和清洁取暖督查。联合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转发国家5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组织各地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总结。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清洁供暖电价政策,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加大天然气保障力度,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方案,安排中央、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支持加快储气项目建设。督促中石油与全部38家直供、城燃用户签订完毕2019年及2019—2020年供暖季供用气合同。督促哈纳斯加快办理银川至吴忠等三条天然气管线手续。落实宁夏石化、哈纳斯集团液化天然气工厂为调峰用户,满足国家指标要求。印发了《关于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供暖季天然气保供每日调度制度,保障供气安全。二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通报了各地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解下达了2019年各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对未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地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实行新建耗煤项目缓批限批。8月份,组织对未完成2018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2019年上半年煤炭消费总量快速上涨的地区进行了约谈。联合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通知》,7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组织银川市和宁东上报机组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银川热电关停拆除验收,灵州电厂目前正在拆除,计划12月底前完成验收,淘汰火电机组36万千瓦机。三是加强能耗“双控”工作。通报了2018年五市及宁东基地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分解下达了2019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地区实施高耗能项目限批缓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印发了《自治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门责任分工》,压实能耗“双控”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牵头责任。每季度预警通报各市及宁东基地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印发了《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分级管理考核,落实企业节能工作主体责任。四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19年11月份,我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46万千瓦,光伏装机规模达到841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区发电量19.09%;预计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9%左右。
3、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会同交通运输厅制定了自治区运输结构调整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2019年工作任务。已建成投运富海物流铁路专用线,审查了九三〇处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方案。宝中铁路固原至中宁段扩能改造项目可研已审查,并完成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社稳等可研前置文件编制工作。印发了《关于下达充电基础设施2019年计划的通知》《关于全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的通报》,积极协调督促各市、县(区)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截至11月底,全区新建充电桩300个,在建充电桩362个。
(三)打好碧水保卫战。会同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政策文件,对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完成了5个地级市、2两个县级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目标的审核,经自治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并公示。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信、住建、水利等部门建立了水污染防治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重点工作推进、项目资金安排、监督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联动。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问题,加快推进整改。2019年,争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支持实施了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青铜峡市西环路集污管道工程、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等18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四)加大生态环保领域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安排自治区统筹投资支持生态环保类项目实施。2019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3亿元,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2亿元,支持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引黄灌区平原绿网提升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处理设施建设等一批生态环保类工程项目实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思路
我委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全区能耗“双控”难以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煤炭消费总量出现明显增长。主要原因是,“十三五”以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布局的神华宁煤煤制油等煤化工项目、外送电项目陆续建成投产达效,这些项目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量较大,导致全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量难以完成预期目标。2020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对整改工作的常态化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持续抓好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完成销号任务。继续加强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切实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各项工作。
(二)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自治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对标2020年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持续抓好化解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供暖、能耗“双控”、发展清洁能源、优化布局结构等工作。协同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督促各地落实污水收费政策。
(三)大力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抓好沿黄生态经济带规划和银川都市圈发展规划的落实,推动银川都市圈和沿黄市、县(区)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利用好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园区提档升级,绿色循环发展。
(四)继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资。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密切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组织各地谋划储备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循环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补短板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