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事项
索 引 号 640000001/2020-00676 发文时间 2020-05-12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20197号)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对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时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发改交通审发〔2019108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安全性评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路线走向

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境内,属旧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固西高速公路硝口互通式立交出口以西300米处在建的国道309线庙湾至硝口段一级公路终点顺接,终点位于西吉县城东侧国道309线与国道566线平面交叉处。路线基本沿旧路布设,大体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39.16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设置大中桥6座,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代码:2019-640400-54-01-004486)

主要控制点:项目起点、硝口村、赵千户、偏城乡、上堡子、下堡子、王昭村、项目终点。

二、主要技术标准

同意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K1881+014-K1885+050段、K1907+190-K1920+175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K1885+050-K1907+190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K1900+209-K1900+639偏城乡街道段维持现状12路基)。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路面结构

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推荐的路面结构方案,部分路段路面结构采用新建方式,部分路段路面结构采用路面补强方式

新建路面结构:新建路段长27.318公里,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2厘米厚厂拌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下基层为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16厘米厚级配碎石,路面总厚度68厘米;或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为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厚级配碎石,路面总厚度66厘米。

补强段路面结构:补强路段长11.843公里,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2厘米厚厂拌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下基层为2531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4753厘米;或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6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4246厘米。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沿线实际对路面结构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同时结合材料供应情况补充完善各结构层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选择合理的级配类型,同时做好新旧路基衔接处理,确保路面使用质量和寿命。

四、桥梁、涵洞结构形式

同意全线设置大桥106.04/1座(新建),中桥229.52/5座(其中拆除新建191.48/4座,完全利用38.04/1座),小桥31.44/1座(拆除新建),涵洞100道。对于20米跨径桥梁,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对于小于20米跨径桥梁,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修补利用桥涵维持原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3g

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桥涵结构形式和方案,以确保桥涵结构安全。

五、路线交叉

本项目全线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3处;管线交叉28处。

六、工程建设用地

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规模104.2013公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工程概算及工期

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为44825.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6590.81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3516.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3.19万元,预备费2134.54万元。资金来源为:由你厅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项目自开工建设起工期为2年。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5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