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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0-00867 发文时间 2020-10-12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20〕472号)收悉,项目代码: 2020-640522-54-02-008478。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时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78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咨询报告及安全性评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起自中卫市海原县城北侧,与已建成S50黑城至海原高速终点相接,止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黄硚乡以东2公里宁甘省界处,全长43.904公里。全线设置海原、西安、甘盐池3处互通立交。

(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二、工程地质

初步设计采用调绘、物探、钻探、原位测试等勘察方法对项目沿线工程地质条件进行了勘察,勘察成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图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地震断裂带、湿陷性黄土、盐渍土、膨胀性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查明不良地质分布范围、厚度及工程特性,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二)细化填方较高、挖方较大路段地质勘察,准确查明地层结构、岩土界面和土石强度,完善边坡稳定性分析验算,为边坡防护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三)补充盐渍土、粉土液化等路段土体和水的腐蚀性试验。

三、路线

(一)路线起自已建成S50黑城至海原高速终点,经三岔河、大塬村、高台村、套湾、小河村、陈家湾、付套村、薛套村、尹家沟、鸡窝山、西山洼、万家水、邵家庄、唐家坡,止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黄硚乡以东2公里宁甘省界处。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合理,符合项目核准批复要求。

(二)初步设计根据项目沿线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综合考虑公路、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工程规模及投资等因素,对2段路线进行了比选论证,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

(三)初步设计路线布设和平纵指标采用基本合理,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照绿色公路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沿线建设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路基填挖高度,降低工程规模,保护生态环境。

1.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K85—K93段路线平纵面组合设计,减小填挖高度,降低土石方工程量。

2.结合相关部门要求和用地规划,进一步优化穿越甘盐池明长城遗址路段工程方案,严格保护文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结合交叉工程调查和功能分析,合理设置交叉构造物,进一步优化纵断面设计,降低路基高度,减少工程规模。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应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统筹考虑路基稳固、工程耐久、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路基设计。

1.原则同意路基填挖交界及陡坡路堤铺设土工格栅控制路基不均匀沉降,应加强陡坡路堤沿基底滑动稳定性分析验算,完善支挡措施,保证路基稳定。冲沟路段应结合详勘资料,进行专项填筑设计,明确填筑要求,完善地基处治措施、排水和支护设计,有效控制路基沉降变形。

2.原则同意对低填浅挖、膨胀土挖方路床采用换填处治方案,应结合路基挖方利用,进一步优化路床填料设计,挖除土方应作为路堤填料进行利用。

3.应结合详勘资料和边坡稳定性分析,参考临近工程稳定边坡坡率,进一步优化挖方边坡坡率。

4.原则同意对湿陷性黄土采用水泥土挤密桩、翻压、换填、强夯等综合处治方案,应结合详勘资料,进一步优化处治方案,完善防排水设计。积水路段应加强隔水措施,保证路基稳定。

5.同意盐渍土路段采用清除换填砾类土、设置隔断层的处治方案。应结合路基排水设计,进一步完善排盐碱措施,有效控制路基范围内的盐碱聚集。

6.原则同意路基防护采用植物防护为主的设计方案,应结合区域气候特点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结合区域降雨情况,进一步优化膨胀土路段边坡封闭设计。

7.应进一步加强土石方调配和综合利用,严控弃方。加强取土场调查,完善防护、排水及植被恢复设计,保护环境。

(二)原则同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面层厚18厘米,即4厘米AC-13型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AC-20型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厘米AC-25型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下阶段应根据实测轴载和预测轴次,进一步验算路面厚度和结构强度。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应结合区域气候条件,进一步完善综合排水系统设计,优化排水构筑物断面尺寸。黄土沟垦区应加强路基、桥梁排水设施衔接和防渗漏设计,完善集中水流的引排,防止路基冲刷。

五、桥梁

初步设计桥型选择和孔跨布置基本合理,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桥梁方案。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和路线优化,现场落实墩台位置和桥梁孔跨布置,加强标准化设计和施工,确保结构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一)同意对平均墩高大于10米且小于20米(含20米)桥梁采用简支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结构,平均墩高大于20米的采用30米、4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应结合详勘资料,合理确定系梁位置和桩基长度。

(二)项目区地震动峰加速度值较高,应加强结构抗震分析验算,进一步优化下部结构型式,完善抗震构造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三)位于陡坡路段的桥梁,应进一步优化下部结构型式,合理确定基础埋置深度,减少开挖。黄土沟壑路段桥梁应现场落实墩台位置,加强墩台坡面稳定性评价,完善坡面防护及排水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四)项目区局部路段地下水具有腐蚀性,应完善结构防腐蚀措施,保证结构耐久性。

(五)互通式立交区弯、坡、斜桥结构受力复杂,应结合交通组成及代表车型,进一步加强结构分析和荷载验算,加强横向稳定性验算,提高桥梁抗倾覆能力储备,保证结构安全。

六、路线交叉

全线互通式立交布局基本合理,立交形式及技术指标运用基本适当。同意西安、甘盐池互通式立交采用单喇叭形方案,海原枢纽互通采用喇叭+T形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互通立交平纵面及分合流段的过渡设计,加强平面交叉口渠化设计,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安全性。结合详勘资料、交通量预测结论进一步优化海原枢纽互通式立交匝道布设和平纵面设计,减少占地和工程规模。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安全、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监控、通信、收费系统设计方案。

(一)同意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防撞垫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下阶段应结合交通安全性评价,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重点加强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出入口、连续纵坡、环境敏感点等重点路段的安全设施设计,保障行车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

(二)原则同意收费设施设计方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完善收费系统设计,做好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设置和超载超限管理设施设置,细化超限超载入口检测等设施设计及危险品车辆的管理措施。

(三)同意监控系统采用近期与远期结合的设计方案,先期设置完善的监控系统,逐渐完善全线的交通诱导和速度控制措施。监控系统设计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紧密结合,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同意通信系统采用干线传输系统与综合业务接入网系统相结合方案。

(五)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体布局总体合理。原则同意全线设置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利用同海高速主线站1处。房屋建筑设计时应考虑与交警联合办公的需要。

核定全线新增管养及附属设施的总建筑面积19689平方米。

八、概算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有关定额及交通运输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编制。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408558.5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7901.01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210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47.88万元,预备费18347.8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253.45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应控制在批准概算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九、实施要求

(一)根据项目核准批复,由你厅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建设。下阶段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等要求,结合建设模式和社会投资人招标情况,完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具有高速公路建设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关情况由你厅负责监督落实。

(二)请你厅根据项目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工程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职责。参建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强化建设管理力量和施工力量配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

(三)请你厅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提升公路建设理念,细化工作方案,将绿色公路建设相关要求落到实处。结合项目特点及沿线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加强土方调配和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弃方。

(四)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本批复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文件,加强详测、详勘验收工作,确保设计与工程地质勘察紧密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你厅审查批复。

(五)应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管理,推行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工程质量。

(六)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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