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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00363 发文时间 2021-06-01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水利厅:

你厅《关于审批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宁水函发〔2021〕22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论证,根据我委《关于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0〕143号)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9901平方米,地上2层,使用功能分为陈列展览区、教育区、服务设施、业务区、行政区等;共设一个序厅、六个展厅,分别布置在一至二层,通过公共交通走廊串联参观流线;室外设置室外展示、道路、停车场、绿化等。

二、总图布置

(一)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丰庆路以北、伊园路以南、唐徕渠以东、贺兰工业园区规划路以西,规划占地74.2亩,具体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划定。

(二)原则同意项目建筑总体布局。建筑主体位于场地北侧,用地南侧丰庆路设人行、车行出入口;建筑南侧设置主入口,西侧设次入口,北侧设行政管理人员出入口,西北侧设货物出入口。

(三)项目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20辆、非机动停车位200辆,其中大型客车4辆、小型汽车116辆。

(四)建筑周围设有环形车道总长460米,路宽4米,满足车辆通行和消防要求。

(五)项目区绿化面积23.4亩,采取节水灌溉措施。

三、建筑及结构

(一)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坡屋面,呈分散展开,主要由五个单体组成(南部三个单体为展示区域,北部两个单体为业务区域及行政区域),通过公共交通走廊和屋顶连为一体。建筑平均高度18.225米,最高点高度28.85米,首层层高6.9米,2层主要部分层高6米、设备层高4.5米,局部高度随屋顶变化。设置直梯1部、自动扶梯2部。

(二)同意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拉梁;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装饰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装饰设计方案。外立面以玻璃幕墙和石材、艺术混凝土幕墙为主。室内设备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有专业要求的按专业要求进行装饰;序厅、展厅、阅览室、报告厅、公共活动空间等为重点装饰部位,其余均为普通装饰范围。室内装饰应注重节俭与实用,不得擅自扩大装饰范围、提高标准。

五、配套设施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消防等设计方案。

(一)给排水工程

1.给水。水源从北侧伊园路及南侧丰庆西路市政给水管分别引至地块内,在地块内形成环状管网;给水系统采用市政直接供水。

2.排水。室外排水采用污废水、雨水分流排水制度。室内排水采用单立管排水系统。生活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屋面雨水采用内排(内外排结合)系统,就地收集净化利用。

(二)暖通空调工程

1.采暖。冬季供暖热源由一层锅炉房内1台真空热水锅炉(燃气型)提供。展厅部分冬季为空调与地板辐射系统联合采暖,业务、行政部分为地板辐射采暖。天然气自贺兰县伊园路宏远汽车北围墙西侧接入。

2.通风。卫生间、设备用房、库房、展厅、制冷机房、锅炉房采用机械排风方式进行通风换气,变配电室设置单独排风系统(兼灭火后排风)。

3.空调。展厅夏季空调冷源由螺杆式冷水机组提供。业务、行政部分夏季采用商用多联式空调机组,共两组。

(三)电气工程

1.电源。在建筑一层设变配电室1座,安装2台800千伏安干式变压器,设置高低压配电柜、直流屏、信号屏等。由市政外网黎明变电站采用地埋方式引入两路10千伏电源,一供一备。

2.用电负荷分级。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网络机房电源、应急照明、公共照明、重要展品展室照明用电、电梯、生活泵、潜污泵、备用照明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办公照明及普通动力等一般用电负荷及室外充电桩为三级负荷。

(四)弱电智能化

设置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室外总体智能化系统等,建设智能化系统机房。

(五)消防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周围设置4米宽环形消防车道,消防控制室设于一层北侧。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扫描高空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灭火器系统。设置消防水池1座,配套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六)布展工程

布展工程单独进行设计,主要由陈列布置工程(含展厅装饰)、专业灯光、多媒体系统工程、展厅特殊安防系统等组成。

六、节能环保及其他

同意设计提出的节能环保措施。

七、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690.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71.96万元,其他费用1095.58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162.41万元,预备费360.90万元,文物征集费300万元。自治区水利厅在每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

八、其他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特别是室内外装饰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需要进一步深化的建设内容,布展工程要进一步细化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实行限额设计,确保经济适用、科学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

(二)要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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