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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4-00276 发文时间 2024-07-22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银川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部份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银发改发〔2024〕16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近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部份建设内容调整》进行了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银川市交通规划调整、新能源充电技术迭代升级以及绿色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多元化等发展需要,原则同意批复《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部份建设内容调整》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100-54-01-004905)。

二、批准调整内容

(一)取消建设内容。取消原初步设计中48.3公里公交专用道建设、南郊加气站建设、151个交流充电桩和27个直流桩建设,取消交通运行监管服务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约车平台升级、加气站管理系统建设,取消公交票制票价调整机制研究、采购政策等新开行和国内程序培训、都市圈公共交通同城化发展规划研究、汽车废旧电池处理技术与政策等能力建设,共计8项建设内容,调减概算投资17554.84万元。

(二)新增建设内容。新增绿色交通示范推广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数字化集团财务管控系统、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加工处理、私有云服务器扩容及机房设备升级、巡游网约公交系统、公交驾驶健康监测预警系统等6项建设内容;根据充电桩变化调增配电室建设资金。共计调增概算投资2157.25万元。

(三)其他建设内容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开放外资审发〔2020〕137号)批复内容执行。

(四)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三、概算

经审定,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由266579.24万元调整为251181.65元,减少概算投资15397.5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365.34万元,安装工程费21226.92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91567.90万元,其他费用25021.48万元。资金来源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开放外资审发〔2020〕137号)一致。

四、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交通建设相关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要求,保持项目总体建设方向和目标不变、贷款使用领域和支付比例不变。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概算投资,不得超出概算。

附件:新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概算审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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