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综合教学楼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0-00827 发文时间 2020-11-1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综合教学楼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商请审批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综合教学楼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综合教学楼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083号)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补正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核定本项目新建综合教学楼8104.7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32个普通教室,10个教学实验教室及辅助配套用房。同时,完成场地内相应道路、硬化铺装、绿化、管网等工程(项目代码:2020-640106-83-01-009665)。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校园内北侧,原12教学楼所在位置

三、建筑结构

原则同意建筑设计方案及各类用房功能布局设置。

本项目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地上4层,总建筑高度为17.2米。其中,一层设8间普通教室、2间教研室及辅助功能用房。二、三12间普通教室,2间教研室及辅助功能用房。四层设4间创新实验室、2间数学实验室、2间科学实验室(标本陈列室)、2间机器人实验室、VR体验室、德育展览室、剪纸室、美术作品展览室辅助功能用房。各功能房间、疏散楼梯间位于建筑南北两侧,VR体验室、德育展览室、教师卫生间位于建筑东侧。

本工程设4部疏散楼梯。建筑主入口处设无障碍坡道;建筑一层设计独立无障碍卫生间。

原则同意建筑室内外装饰方案。应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不得擅自扩大装修范围、提高标准。

建筑外立面红色魔仿砖搭配灰色和白色真石漆饰面室内普通装修,普通教室、教学实验室等教学用房、教研室、门厅、走道采用水磨石地面,办公室采用防滑地砖地面;楼梯间梯段、平台为花岗岩楼地面。教室、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办公室、电井、弱电机房、门厅、走道、楼梯间内墙面刷无光油漆;卫生间、洁具间、饮水间内墙面为釉面砖。教室、教研室、教学实验室、门厅、走道采用铝合金方板吸音吊顶;楼梯间采用矿棉板吊顶;卫生间、洁具间、饮水间采用铝扣板吊顶。外门采用安全保温双玻璃门;内门为套装木门。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平开窗,内窗为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推拉窗。

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基础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四、配套设施

(一)给排水。本工程给水由校区原有给水管网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由校区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加压供给。本工程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外设环保型化粪池一座,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校园内已有排水管网;室外雨水排放遵循减源避峰原则,在降雨时将道路雨水排入绿地内,在校园道路与市政连接处设置若干雨水口收集排放局部雨水;屋面雨水采用外排水方式,经室外雨落管排至地面散水,最终进入周围绿化用地。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生活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院内排水管网。

(二)消防。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系统设计方案及防火分区划分。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本项目设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控制系统。本项目按A类火灾场所,各层均配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三)采暖通风。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采暖、通风设计方案。供热热源由学校换热站供给,室内采用钢制内防腐散热器供暖方式。采暖系统采用下供下回同程式机械循环热水供暖系统。本项目卫生间采用机械通风,其他房间、楼梯间、走道均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四)电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工程扩容一台500KVA变压器作为供电电源。同时,增设2EPS蓄电池,其中1台容量为10KW,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90分钟,负责教学楼通道照明用电负荷和应急照明的备用负荷,1台容量为105KW,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2小时,负责消防泵和屋顶水箱间稳压泵提供备用电源。强电部分设有供电系统、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弱电相关设计方案。本项目设有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系统、消火栓控制系统等。应进一步优化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

五、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保、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措施。

六、项目2020年开工,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

、概算

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496.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26.56万元,其他费用219.08万元,补交学校拖欠采暖增容费50万元,预备费100.3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八、其他要求

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要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要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11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