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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1-00564 发文时间 2021-08-17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呈送<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宁卫函发〔2020〕288号)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0〕135号)和审查意见及修改方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于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十七路以南、彩云街以东、金凤十八路以北、李银路以西。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279.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20.95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实验楼、BSL-3实验楼、冷库、后勤辅助用房、门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配套设施等;宁夏疾病监测业务信息平台。

其中,综合楼主要设置业务用房、办公室、会议室、应急指挥中心、培训教室、学员宿舍、技能实训室、档案室、职工食堂、多功能厅等功能用房;

实验楼主要设置卫生微生物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寄生虫实验室,基因测序室,PCR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理化实验室以及实验辅助用房;

BSL-3实验楼主要设置PCR实验室、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及实验室辅助用房;

冷库主要设置冷库及应急物资库等功能用房;

后勤辅助用房主要设置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用房、洗消室等功能用房;

门房主要设置值班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

二、建筑、结构

(一)建筑

1.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1568.22平方米。其中,地上8847.27平方米,地下2720.95平方米(含人防工程1625.48平方米)。该建筑由办公用房和配套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中间设变形缝。办公用房为地上六层,一层层高4.4米,二层层高4.2米,三至五层层高均为3.6米,六层层高4.0米;配套附属用房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一层层高4.4米,二层层高4.2米,三层层高6.0米,地下室层高5.4米(换热站局部地下室层高6.0米),人防地下室层高3.6米(覆土1.5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23.7米。楼内设置5部封闭楼梯间,3部乘客电梯。

2.实验楼:总建筑面积9526.39平方米,地上七层,一至七层层高均为5.6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39.5米。楼内设置2部防烟楼梯间,1部货梯及2部乘客电梯(货梯兼消防电梯)。

3.BSL-3实验楼:总建筑面积1050.98平方米,地上二层,一层层高5.6米,二层8.6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14.5米。楼内设置2部封闭楼梯间及1部货梯。

4.冷库:总建筑面积673.21平方米,地上一层,层高5.7米,其中应急物资库房室内外高差0.3米,冷库室内外高差1.0米,建筑高度6.0米。

5.后勤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51.3平方米,地上一层,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4.8米。

6.门房:建筑面积29.9平方米,地上一层,层高3.6米, 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3.9米。

7.主要建筑出入口设计无障碍坡道,电梯均为无障碍电梯。

8.各相关建筑应按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功能完善、流程合理、使用安全。

(二) 装修

1.综合楼:外墙装饰材料为干挂人造石;门厅、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间、走廊、有水房间为防滑地砖楼地面;设备用房、管道井等房间为水泥砂浆楼地面。门厅、电梯间、备餐等为瓷砖墙面;卫生间、保洁间、厨房操作间、洗消间、生活水箱间等有水房间为瓷砖防水墙面;风机房、空调机房为石膏吸音板墙面;其他房间为乳胶漆涂料。门厅、走廊、培训教室等为矿棉吸声板吊顶;厨房操作间、粗加工间、厨房专间、卫生间、保洁间、污洗间及淋浴间等有水房间为铝合金方板吊顶;楼梯间、设备用房为无机涂料顶棚;其余房间为纸面石膏板吊顶。

2.实验楼(非实验室区域):门厅、楼梯间、有水房间、走廊等为防滑地砖楼地面;设备用房、管道井等房间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卫生间等有水房间为瓷砖防水墙面;防烟楼梯间及前室为无机涂料墙面;风机房为石膏吸音板墙面;其他房间为乳胶漆涂料。门厅、走廊为矿棉吸声板吊顶;卫生间、保洁室、淋浴间等有水房间为铝合金方板吊顶;楼梯间、设备用房为无机涂料顶棚;其余房间为纸面石膏板吊顶。

3.BSL-3实验楼(非实验区域):楼梯间、走廊、工具间等为防滑地砖楼地面。楼梯间、电梯厅为无机涂料墙面。电梯厅为矿棉吸声板吊顶;楼梯间为无机涂料顶棚。

4.实验室区域:实验区为PVC卷材楼面;空调机房为采用环氧树脂楼面。实验区为双面石膏岩棉夹芯净化彩钢板墙体;空调机房为穿孔吸音板墙面。实验区为石膏岩棉夹芯净化彩钢板吊顶;空调机房为穿孔吸音板吊顶。

5.冷库:地面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面。内墙面为无机涂料墙面。顶棚为无机涂料顶棚。

6.后勤辅助用房:污水处理间为水泥砂浆地面;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洗消间为防滑地砖地面。污水处理间为乳胶漆涂料墙面;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洗消间等有水房间为瓷砖防水墙面。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洗消间等有水房间为铝合金方板吊顶;污水处理间为无机涂料顶棚。

7.门房:门房、卫生间为防滑地砖地面;门房为乳胶漆涂料;卫生间为瓷砖防水墙面。门房为乳胶漆顶棚;卫生间为铝合金方板吊顶。

8.门窗:所有建筑外门窗均为多腔断桥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门窗;内门窗除防火有特殊需求的房间使用防火门窗及实验室使用钢制净化门窗外,其他均为成品套装木门。

(三)结构

除实验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其余建筑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1.基础:综合楼配套附属用房采用筏板基础,办公用房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实验楼采用筏板基础;BSL-3实验楼采用筏板基础。后勤辅助用房、门房、冷库均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2.综合楼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配套附属用房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办公用房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实验楼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BSL-3实验楼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甲类);冷库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后勤辅助用房和门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3.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均为8度。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

三、给排水

(一)供水

水源由金凤十七路、金凤十一街市政给水管各引入一路DN200供水管,在院内形成环状管网,供生活用水及室外消防使用,供水压力为0.20MPa。给水分2个分区,1到3层为低区,由院内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给;4层至7层为高区,由设置在综合楼地下室的生活水箱及变频给水设备联合供给。在综合楼设置一套热水供水系统,热水系统热源为太阳能,太阳能集热板布置于综合办公楼楼顶,热水水箱间设在综合办公楼地下室内,辅助热源为容积式电热水炉。实验室用纯水由位于实验楼纯水间的水处理设备净化后供给。

(二)排水

采用立管伸顶通气的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院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实验室废水分类收集,对于含有一般性致病微生物的实验废水,经全自动高温高压灭菌器灭活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对于含有有机药剂的实验废水,单独收集作为危险废物统一外运处理;对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废水,独立收集至实验室专用消毒灭菌系统,并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以确保达到排放要求;对含有无机污染物的实验废水,采用与其他无害的实验废水合流后排至污水处理站。以上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后,和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三)设计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尽可能通过调整道路及硬地高差使雨水进入绿地。

四、采暖、通风

本项目热源由市政管网提供,冷源由多联机室外机、风冷热泵机组提供。

(一)采暖

本工程综合楼(除网络机房、档案室、厨房)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实验楼一层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二层及以上非洁净区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BSL-3实验楼非洁净区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门房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散热器辅助采暖;冷库内应急物资库、后勤辅助用房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

(二)通风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会议室、卫生间、更衣室、餐厅等易散发异味的房间等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档案室、配电室、网络机房、备用机房设置事故排风和平时排风系统;无外窗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办公用房设置新风和排风设施;食堂、多功能厅设置机械送排风设施;换热站、消防水泵房设置送、排风系统;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专用进风井及排烟井;实验楼及BSL-3实验楼通风系统按照规范及实验室要求设计,防止发生污染因子扩散。

(三)排烟

本工程综合楼附属设施用房地下一层走廊及地上一层走廊,综合楼一层走廊、实验楼一至七层走廊均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规培门厅、公共事业发展陈列室、考试用房设置机械排烟系统;食堂、应急指挥大厅及多功能厅设置可开启外窗,外窗开启面积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冷库、应急物资库设置电动排烟窗,外窗开启面积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

(四)空调

综合楼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实验楼及BSL-3实验楼采用新风+洁净空调系统、新风+多联式空调系统。

五、电气

(一)电源由城市供电管网提供,将两路10kV电源引入到综合楼地下一层新建变配电室,内设两台1600kvA干式变压器及两台800kvA干式变压器,配置一台600KW 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事故备用电源。   (二)同意本项目配电、照明、综合布线系统、疾控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实验信息管理系统、弱电信息化设备设施系统等强、弱电设计。

六、消防

(一) 室内消防用水由地下室消防水池提供,在实验楼屋顶消防水箱间设置18立方米高位消防水箱及增压稳压设施,共同为项目提供消防用水;室外消防系统用水由室外生活-消防给水环管提供。

(二) 同意设计提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及灭火器配置等设计方案。

七、环保、节能

(一) 本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实验废液需分类收集,并由专业公司及时外运处理。实验室设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室外。

(二) 本项目总水表后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

(三)本项目采用感应式龙头,防止交叉感染。小便器采用感应式冲洗阀,蹲式大便器采用脚踏式延时自闭冲洗阀,均能有效地防止人手接触产生交叉感染疾病。

(四) 本项目室内所采用的排水地漏和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小于50毫米,以保证压力波动不破坏器具,水面蒸发不影响水封隔离,避免不良气体进入室内。

(五)水泵防噪隔振:泵组采用橡胶隔振垫型水泵隔振基础;水泵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曲扰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减少噪声及振动传递;水泵出水管止回阀采用静音式止回阀,减少噪音和防止水锤。

(六) 本项目供配电设备采用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并采用无功补偿装置。对空调、供排水设备等全部采用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公共照明采用智能化控制。

(七)要进一步优化实验室区域人员、洁物、污物流线出入口设置,尽可能减少在实验过程中产生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八、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

(一)设备购置

依据《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基本要求,计划配置全自动双扉脉动真空灭菌器、单分子宏基因组测序仪等32种72台件。

1.生物安全防护类设备:主要包括生物安全柜、正压防护面具等17台件,用于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生物样本。

2.核酸检测类设备:主要包括荧光定量PCR仪、数字PCR仪、微量核酸测定仪、毛细管电泳仪以及单分子宏基因组测序仪等7台件,用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全基因组测序,发挥快速识别病原的作用。

3.消毒灭菌类设备:主要包括全自动双扉脉动真空灭菌器、高压蒸汽灭菌器、汽化过氧化氢灭菌器、空气消毒器等8台件,用于医疗废弃物物处置、空气消毒等。

4.病毒和细菌分离培养设备: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培养箱、恒温培养箱、荧光显微镜、倒置显微镜等16台件,用于鼠疫、布鲁氏菌、炭疽芽孢杆菌、禽流感以及新冠病毒分离培养等。

5.血清学检测设备:主要包括多功能酶标仪、洗板机等2台件设备,用于传染病血清学诊断等。

6.实验辅助类设备:主要包括去离子水装置、超低温冰箱等9台件设备,主要用于保存试剂、样本以及实验用水制备等。

7.菌毒种库设备:主要包括菌毒种库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软件、编码)、菌毒种库硬件、冷冻干干燥剂等13台件,主要用于分离菌毒种保藏和生物样本保存使用。

(二)配套设施

主要设置全钢落地结构边台、PP中水盆、三口水龙头、洗眼器、滴水架、器皿柜、中央试剂架、紧急喷淋、样品柜、置物柜、智能密集架(灯光定位功能)、智能操作系统及PC机、红外灯光感应设备、其他档案室标准化设备、疫苗冷藏库、通风柜、天平台、万向排气罩、电气插座等实验室设备等。

九、宁夏疾病监测业务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平台、疾病监测业务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体系及服务三部分。

(一)公共基础平台

主要包括统一应用门户、用户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基础编码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系统、统一服务管理组件系统、主索引管理系统、单点登录系统、统一数据交换平台、疾病监测数据中台等,为疾病监测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提供单点登录、统一门户和数据分拣交换等基础环境支撑,实现与国家疾控业务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二)疾病监测业务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个人电子疾病档案(EDR)管理系统、传染病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病媒生物监测系统、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信息系统、死因监测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为宁夏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监测业务和宁夏疾控中心内部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网络安全体系及服务

主要包括身份鉴别安全设计、数据传输及存储安全设计、网络安全设计、应用安全设计、云安全增值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国产商用密码测评、第三方软件安全测评等。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信息平台建设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十、概算

(一)经审定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4999.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783.23万元,设备购置费3722.75万元,安装工程费5430.66万元,其它费用1781.92万元,预备费517.96万元,疾控中心专项投资3763.44万元。

(二)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配套4999.98万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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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