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 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1-01040 发文时间 2021-12-10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 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216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提升中卫、吴忠地区新能源消纳能力,满足杞乡开关站主变扩建后330千伏系统接入需要,优化区域330千伏电网结构,同意建设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112-640000-28-01-923991),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330千伏大枣线、大枣线开断环入杞乡750千伏变电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19.3公里,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建设330千伏大坝电厂~侯桥线、黄河~侯桥线改接入杞乡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78公里,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改造侯桥变相应间隔出线侧接地开关及配套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三、建设地点

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宁夏中宁县及青铜峡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83公顷,全部为线路塔基占地。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约2283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的可研评审意见,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协议同意线路路径选址,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协议等支持性文件。

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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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