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21〕6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中卫、吴忠地区新能源消纳能力,满足杞乡开关站主变扩建后330千伏系统接入需要,优化区域330千伏电网结构,同意建设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112-640000-28-01-923991),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330千伏大枣线、大枣Ⅱ线开断环入杞乡750千伏变电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19.3公里,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建设330千伏大坝电厂~侯桥Ⅰ线、黄河~侯桥Ⅲ线改接入杞乡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78公里,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改造侯桥变相应间隔出线侧接地开关及配套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三、建设地点
杞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宁夏中宁县及青铜峡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83公顷,全部为线路塔基占地。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约2283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取得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的可研评审意见,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协议同意线路路径选址,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协议等支持性文件。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