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规划〔2020〕390号
自治区有关部门,五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的总结评估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758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自治区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6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宁党办〔2017〕51号)有关要求,我委拟会同第三方机构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要求,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和5类31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14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实现情况,注重归纳总结能够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的其他重要指标实现情况,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析和详细说明。(指标专栏分工见附件2)
(二)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评估本领域本地区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推进情况,重点评估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以及金融、地方债、房地产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三)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按照职能分工,重点评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进展情况,以及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民生保障、对外开放、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四)重大改革任务推动落实情况。重点评估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需动态平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等进展情况。
(五)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工程项目专栏中127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难以如期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分析说明具体原因。(工程项目专栏分工见附件3)
(六)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围绕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举措推进情况,结合具体职能和任务分工,梳理总结推动“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在客观总结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正视短板弱项、重视风险挑战,深入分析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主要举措建议。
二、工作要求
“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由我委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五市以及第三方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共同组织开展。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评估结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注重质量。总结评估工作要把质量摆在首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充分运用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分析等外部评估成果,突出展现“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和深刻变化,统筹做好定量测算和定性评价,避免变成工作情况的简单罗列。
(二)成果形式。请各部门和各地方根据评估最终成果,形成总结评估报告1份、典型经验1份(案例个数控制在2个以内),并指定1名总结评估联系人。请承担31项主要指标推进任务的部门对指标预计完成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和预测,提供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及专题说明材料。总结评估报告提交时采用数据截止时点为2020年6月30日。
(三)报送时间。请各部门和五市将总结评估报告、典型经验及指标完成情况专题材料于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总结评估联系人请于6月11日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处)。
联系人:吴 瑾 0951-5014090 17709510552
马 宁 0951-5915609 13909576300
传 真:0951-6038196
邮 箱:mbz907@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