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0-00894 发文时间 2020-12-2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宁卫健函发〔2020〕562号)收悉。近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020-640106-84-01-003625)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发改审发〔2020〕80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改方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建设内容为:一是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总建筑面积38000㎡,设置床位290张,主要包括: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眼科门诊、留观病房、影像检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手术中心、重症监护室、负压病房等医疗业务用房,以及人防工程、设备用房、物资库房等配套附属设施。二是医疗设备购置,主要包括心肺复苏、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必要的设备。

二、建筑、结构

原则同意建筑设计方案及各类用房功能布局设置。

(一)建筑

1、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筑面积38000㎡,地上30200㎡,地下7800㎡(含人防工程3978㎡),主体为地上11层,局部6层,地下2层。一层层高4.8m,二—五层层高4.5m,六—十一层层高4.2m,地下一层和二层层高均为5.1m,室内外高差0.3m,建筑物总高度54.9m,局部28.8m。楼内共设置4部疏散楼梯,2部扶梯,10部医用电梯(含4部消防电梯)。

2、建筑主要出入口及连廊按无障碍要求设计,患者电梯均为无障碍电梯。

3、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达到功能完善、流程合理、使用安全。

(二)装修

原则同意建筑室内外装修设计方案。应按照经济实用的原则,不得擅自扩大装修范围、随意提高标准。

1、室外装修:共享大厅四层通高,采用钢结构及玻璃幕墙形式;除一层部分干挂石材外,其余外墙采用仿石材保温一体化复合墙板。主要出入口处的地面采用烧毛面国产石材。

2、室内墙面:共享大厅、门诊、公共走廊、电梯厅等公共活动区及手术中心、重症监护室等区域为医用树脂板;特殊实验室采用医用金属板;射线防护的房间采用硫酸钡砂浆+树脂板;卫生间、淋浴间、污物污洗间等有水房间采用瓷砖墙面;有隔声需求的房间采用穿孔硅酸钙板内填吸声岩棉;其他房间根据防火要求采用无机涂料或乳胶漆涂料等。

3、室内顶棚:共享大厅、门诊、公共走廊、电梯厅等区域采用穿孔金属板吸声吊顶;手术中心、重症监护室、特殊实验室、射线防护房间采用金属板吊顶;卫生间、淋浴间、污物污洗间等有水房间采用铝合金方板吊顶;有隔声要求的房间采用穿孔硅酸钙板内填吸声岩棉,其余需吊顶房间采用矿棉板或硅酸钙板吊顶。其他无吊顶房间根据防火要求采用无机涂料或乳胶漆涂料。

4、室内楼(地)面:特殊实验室、手术中心、重症监护室、负压病房、射线防护房间等采用PVC卷材地面;设备机房采用无机自流坪地面、管井采用水泥砂浆地面;内部存储有易燃、助燃气体的房间采用不发火水泥地面;弱电专业机房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其余房间均为瓷砖地面。

5、门窗:普通内门均采用钢制门,玻璃隔断上的门采用钢化玻璃门,其余特殊房间按要求选用射线防护门、电磁屏蔽门、人防门、气密门、延时关闭的感应门等;特殊房间按要求选用射线防护窗、电磁屏蔽窗、互锁式传递窗等,其余内窗均采用普通钢化玻璃窗。外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门窗。

(三)结构

建筑主体的上部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地下室外墙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共享大厅采用钢框架结构,无地下室,基础采用承台桩基础。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按8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三、给排水

(一)给水:水源由院内生活给水管网提供,引入2路DN150给水管。地下一、二层由生活给水管网直接供给,首层及以上建筑由设置在地下室的生活给水泵房内的水箱及变频调速供水设备供给;生活热水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结合全日制集中热水的方式供应,饮用热水采用分散式直饮水系统。

(二)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院区既有污水处理站;疫情期间所排放的污废水需先经预消毒灭菌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本项目内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设计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尽可能通过调整道路及硬地高差使雨水进入绿地。

四、采暖、通风

本项目冷源由地下室新建制冷机房提供,供暖季热源由市政热力提供,过渡季热源由院区锅炉房经改造增容后提供。

(一)采暖:共享大厅设计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有外窗的公共卫生间、楼梯间,以及地下室等设置散热器供暖系统。散热器选用钢制内防腐型散热器。

(二)通风:公共卫生间、污洗间、消毒间设计机械排风系统;检验科等有强烈异味的房间设计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预留通风柜或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变配电室设置气体灭火后排风,与平时通风共用一套系统;负压病房区域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别设置独立的空调新风和排风系统。排风机组平时和疫时分开设置,通过风管上阀门的切换和排风机组的启停实现平时和疫时空调通风的功能。

(三)空调:医技、诊室等区域设置风机盘管加新风排风的空调系统;共享大厅设置低速单风道全空气系统;CT、DR、UPS等有大发热量设备的房间设多联机空调系统;PCR实验室及手术部设置洁净空调系统。

(四)动力:全楼设置氧气、真空吸引、压缩空气系统;手术部另设置手术部医用气体系统。市政热力和加设锅炉共同满足本楼空调及生活热水的用热需求。

五、电气

(一)本项目电源由城市供电管网提供,将两路10KV电源引入到地下一层新建变配电所,内设2台2500KVA干式变压器。在地下一层新建柴油发电机房,配置1台120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事故备用电源。

(二)同意本项目配电、照明、综合布线系统、排队叫号及医护对讲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BMS和IBMS)、公共广播系统、安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楼控系统、视频探视系统等弱电设计。

六、消防

(一)本项目在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泵房及不小于468m³的消防水池,在楼顶设置不小于36m³的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系统设置消防给水泵组及增压稳压设备;室外消防系统用水由室外生活—消防给水管网提供。

(二)同意设计提出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设计方案。

七、环保、节能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本项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水需分类收集,特别是实验室和疫情期间有传染病原体的垃圾,须经专业部门收集、消毒、毁型后,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统一处理,确保达到防疫相关标准。

本项目总水表后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

(三)本项目供配电设备采用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并采用无功补偿装置。对空调、供排水设备等全部采用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公共照明采用智能化控制。

(四)要进一步优化区域人员、洁物、污物流线出入口设置,尽可能减少产生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八、设备购置

依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应急救治物资参考储备清单》,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和医院现有资源,购置设备468台(套)(设备用途、参数、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条件等详见附件2)

九、概算

(一)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36700.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150.87万元,其他费用2087.35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6000万元,预备费1461.91万元(详见总概算表)。

(二)资金筹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配套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分年度安排10000万元,其余16700.13万元由医院自筹解决。

请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