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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6-11   来源:地区处     

宁发改地区〔2019〕348号    


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银川市西夏区经发局:  

2013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3〕46号批复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将石嘴山市和银川市西夏区列入《规划》实施范围。为系统总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推动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委托开展《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中期评估的函》(发改办投资〔2019〕545号),正式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协助开展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函》相关要求,请你们按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对照《**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2013-2018)总结报告编制重点》(详见附件2),认真梳理总结各市(区)基本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取得的经验作法、存在的问题建议、下一步规划落实工作等,编制完成《**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2013-2018年)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我委将根据各市(区)《总结报告》开展《规划》自评估工作,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2013-2018年)自评估报告,按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中咨公司。

联系人:马晓兰 电话:6038290

邮箱:1491511240@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梳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目前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仍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背景情况

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我国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他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此基础上,2013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3〕46号批复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老工业基地的基本单元是老工业城市,界定提出了120个老工业城市。围绕这120个老工业城市,要求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强大动力,把再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绿色发展、增强创新支撑能力作为重要着力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国家重要的新型产业基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并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目前,《调整改造规划》发布实施已时间过半,为系统了解掌握各老工业基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科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解决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推动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对列入《规划》的120个全国老工业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量效并举。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客观反映不同老工业城市各自规划实施的特色和重点。综合运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考察各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总体情况,评价调整改造工作成效和质量。

(二)实事求是,公正公开。通过报告评估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反映各老工业城市规划实施进展,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针对今后的规划实施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措施。

(三)深入总结,强化交流。注重对各老工业城市发展经验和成果的提炼总结,促进和加强老工业城市及各省份之间的学习交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取长补短。

三、工作目标

(一)上下联动,确保规划科学实施。通过中期评估,全面掌握各老工业城市规划实施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指导协调,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将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二)系统总结,发现工作经验和不足。通过中期评估,督促各老工业城市及时回头看,总结规划实施亮点和经验成效,查找存在的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对照不足及时整改。

(三)形成示范,提升调整改造质量和效益。通过中期评估,进一步了解掌握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进展成效,归纳提炼规划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四、工作阶段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承担具体评估工作,整个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省级自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省老工业城市,包括省级和各老工业城市(市辖区)两个层面的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估。其中:

1.各老工业城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详见附件一),对照《规划》进行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并形成《**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2013-2018年)总结报告》(简称《总结报告》),提交省级发展改革委。

2.省级发展改革委对《总结报告》进行自评估,同时对省级层面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政策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创新等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2013-2018年)自评估报告》(简称《自评报告》)(报告大纲见附件二)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附各老工业城市《总结报告》。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中咨公司组织专家对部分老工业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具体了解和掌握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及营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验证《总结报告》《自评报告》中相关内容结论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发现调整规划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听取地方对推进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等。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结合自评估和实地调研工作,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内各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对《规划》整体实施情况的评估意见,并以评估报告的形式,总结经验成效及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等。

五、进度安排

鉴于评估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任务重等实际情况,建议按一年完成评估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

2019年5月,成立评估工作组,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研究拟定评估重点并细化工作方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审定后,作为评估工作的依据。

(二)省级自评

2019年5—6月,各老工业城市编制并提交《总结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2019年6—7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组织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老工业城市提交的《总结报告》进行自评估,并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改造规划总体实施情况,完成《自评报告》并附有关城市《总结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实地调研

2019年5—9月,中咨公司组织专家对部分老工业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

(四)总结评价

2019年9—10月,结合自评估和实地调研工作,对《规划》整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六、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评估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委托中咨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老工业城市(市辖区)政府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配合。


附件2  

《**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2013-2018年)总结报告》编制重点(讨论稿)

一、前言

《总结报告》编制的背景、依据、目的等。

二、老工业城市基本情况

(一)老工业城市的历史沿革、历史上形成的产业基础、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布局情况,以及曾经为共和国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等。

(二)老工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2018年)简述(包括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三次产业结构、当前主导产业、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债务水平等)。

(三)老工业城市在《规划》实施前,面对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要求,做出的改革和探索、遇到的具体困难、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三、《调整改造规划》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

总结说明为推进实施规划,老工业城市地方政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形成的制度等。

(二)目标、任务实施情况

1.产业调整改造

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对老工业城市产业调整改造情况进行总结。

2.城市功能完善

针对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业遗产(址)保护或再利用、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城市内部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总结老工业城市功能完善提升等情况。

3.生态绿色发展

系统总结在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4.科学技术创新

重点就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进行总结。

5.民生保障改善

聚焦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情况、改善居住条件、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对老工业城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行总结。

6.深化改革开放

总结老工业城市在国有企业改革、厂办大集体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处置僵尸企业、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发达地区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情况。

(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统计2013年以来围绕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安排建设的重大项目及其实施情况,特别是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产生的效益或发挥的效果等。

(四)配套政策措施

全面梳理和总结老工业城市在产业发展、财税、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及保障情况。

四、经验做法总结

在前述归纳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和总结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及显著成效等。特别是对其他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有积极借鉴意义,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等,分类形成政策汇编。

五、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不合理约束、障碍等。

(二)意见建议。以研究制约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基础,提出需要国家层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建议。

六、下一步规划落实工作

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围绕老工业城市需进一步推动实施的各项任务,提出拟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开展的工作。


附件【老工业城市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主要工作情况统计表1.docx

附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主要工作情况统计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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